第一条 实验室必须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,不断完善实验指导书、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,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及材料,安排实验指导人员,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第二条 努力提高教学质量,吸收科研和教学改革新成果、新技术,更新实验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,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开拓创新的精神,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第三条 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同时,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,开展学术、技术交流活动。实验室要向学生和社会开放,基础课实验室可向中学生开放,增强实验室活力。
第四条 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、维护、计量及标定工作,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。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