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 通知公告

本学期期中实验教学检查安排

时间:2016-01-22浏览:11

一、检查主要内容

1. 检查实验教学秩序和运行情况

2. 检查实验技术人员承担(含指导)实验教学情况

二、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

1. 教务处相关人员听各学院实验课至少两次,填写“江汉大学实验教学听课记录表”;

2. 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听每位实验技术人员实验课至少一  次,填写“江汉大学实验教学听课记录表”;

3. 时间安排:

 9周至11周(1026—11月13日):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听每位实验技术人员实验课至少一次,填写“江汉大学实验教学听课记录表”。

12周(1119前):提交“期中实验教学检查报告(主要内容: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)。“期中实验教学检查报告”和“江汉大学实验教学听课记录表”交教务处实管科叶莉军。

13周(1123—26日):期中实验教学检查总结和情况反馈。